交房前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如果在交房前购房合同丢了,别着急,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办法。 首先,如果购房合同尚未完成预售登记程序,这种情况相对简单。你可以主动和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商量撤销还没履行完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缔结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不过通常购房者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合同工本费。 其次,要是购房合同已顺利完成预售登记流程,但还没启动银行按揭贷款业务。这时,你应当在当地报纸媒体上发布声明,表明该合同已废止。等三个月的公示期过去后,拿着相关报纸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有的购房合同。之后与房地产开发商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并再次进行预售登记。 最后,如果购房合同已成功完成预售登记且已正式启动银行按揭贷款业务。除了要遵循上述没办贷款时的步骤之外,因为原有的购房合同被注销,新合同产生,银行借款合同条款也会变化,所以你还须与银行签订一份相应的变更协议,并将更新后的购房合同提交至银行作为抵押物。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额外费用,比如发布声明所需的费用、新购房合同的工本费以及新购房合同的印花税等。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也可以联系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做法是相关方面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这样盖章后的复印件法律效力和原件是一样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以即便合同丢了,在政府部门系统中通常也是有记录的。 相关概念: 预售登记:是指商品房预售人将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保护购房者权益,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等情况发生 。 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的付款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