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了,单位不给补开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小心弄丢了,现在找单位补开,单位却不给补。我很担心这会影响到我后续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比如涉及到工资纠纷、社保缴纳等问题时没有合同作为依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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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劳动合同丢失,单位不给补开的情况,您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给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单位有提供合同副本的义务。 如果单位拒绝办理,您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以及工会代表共同组成,能够相对中立地协助双方化解矛盾,同时有助于减轻双方在诉讼方面的负担。若经双方同意,调解委员会还能为双方制定调解协议。 若不愿意接受调解、调解失败或是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未能履行,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此外,即使没有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您也可以提供如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总之,在劳动合同丢失且单位不配合补开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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