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实际的法律判决中,这两种刑罚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在关押时间、严重程度等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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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确实是刑法中两种很重要的刑罚方式,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在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意味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明确知道自己需要在监狱中服刑的大致时间范围,只要服满刑期,就可以恢复自由。而无期徒刑从理论上来说,是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直至终身。不过在实际执行中,罪犯如果表现良好、符合条件,是可以获得减刑、假释从而提前出狱的。依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 其次,刑罚的轻重程度有差别。无期徒刑要比有期徒刑重。这是因为无期徒刑针对的通常是那些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而有期徒刑适用的犯罪情节相对没那么严重。 最后,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折抵刑期的规定不同。对于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例如,某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半年,那么实际在监狱服刑的时间就是两年半。而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这主要是因为无期徒刑本身是没有固定期限的终身监禁,不存在刑期折抵的说法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总之,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这些区别都是基于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刑罚的教育改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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