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民事侵权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环境污染民事侵权责任,是指因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公共环境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以下为你介绍其主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本大法,其中侵权责任编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作出了专门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明确了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论污染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导致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单行环保法律,针对不同领域的环境污染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例如,《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这些单行法律为解决特定类型的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纠纷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法律依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环境污染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民事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互配合,共同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