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哪些?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常见的纳税申报方式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直接申报,也叫上门申报。这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比如,企业的财务人员亲自到当地税务局的办税大厅,将填好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给税务工作人员。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当面沟通,能及时解决疑问,但可能会耗费纳税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是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纳税人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装入专用信封,通过邮局寄给税务机关。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这种方式适合那些距离税务机关较远、交通不便的纳税人。 还有数据电文申报,它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例如,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在网上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申报数据;或者使用税务机关指定的手机APP进行申报。这种方式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是目前越来越多纳税人选择的申报方式。 另外,简易申报也是一种申报方式。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简易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和纳税期,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简并征期是指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