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怎么分呢?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不进行分割。因为这是男方在结婚前就用自己的资金支付的购房款项,从法律角度讲,这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一种转化形式。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例如,男方婚前买房花了5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子增值了30万,那么这20万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根据具体计算方法确定增值部分的数额)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同时,在分割时会依照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照顾带孩子一方等情况有适当倾斜。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也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房产整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也会依照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及带孩子一方的利益。例如,同样是上述购房及还贷情况,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整个房产包括婚前男方出资部分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考虑分割。另外,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所有权归一方,给予另一方折价款,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给登记一方,未还贷部分可以是登记一方还贷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还。另外,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卖或者依法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