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有慢性病能离掉吗?
我是男方,现在想要起诉离婚,可女方有慢性病。我很纠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在女方有慢性病的状况下,我起诉离婚的话,最终能不能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展开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男方是有权起诉离婚的,即便女方有慢性病,也不影响男方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要明白,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列举了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还包括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方患病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女方病情严重,法院通常会出于保护夫妻之间扶助责任的考量,慎重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要是仅因为女方有慢性病,男方想借此逃避扶养责任而提出离婚,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但要是存在上述法律规定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即便女方有慢性病,调解无效时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扶养责任:简单说就是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照顾生活的义务。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无法修复,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