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宁生、毛杭生诉衢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争议上诉案有怎样的法律判定和依据?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是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毛宁生、毛杭生诉衢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争议上诉案,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理解。 首先,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觉得政府某个行为不对,向政府的上级部门或者专门的复议机关申请重新审查这个行为。 在这个案子里,毛宁生和毛杭生对衢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上诉。法院在审理这类行政上诉案件时,会全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这包括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主体是否有法定的权限,也就是这个复议机关有没有权力来处理这个事情;审查行政复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比如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步骤来进行复议;还会审查行政复议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如果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在这个具体的上诉案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作出最终的判定。如果衢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在主体权限、程序、事实依据等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可能会维持该复议决定;反之,如果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撤销或部分撤销该复议决定,并要求市政府重新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