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认定的内容和程序都有哪些?


婚姻财产认定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两方面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的工资、奖金是广义概念,包含各种工资性收入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做生意赚的钱,投资股票等获得的收益都算;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一方婚后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转让专利的转让费等;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等具有财产权性质且能带来财产性收益的权利。 个人财产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结婚前买的房子;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财产认定的程序如下:首先,双方要明确各自财产范围,这需要对双方的收入、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详细梳理和登记,比如列出各自名下的房产信息、银行账户存款情况等。其次,对于难以明确归属的财产,像共同出资买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确定其性质和归属,证据可以是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再者,如果双方对财产认定存在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最后,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事实证据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婚姻内的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