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中房产的归属该如何分配?

我和爱人在婚姻期间买了房子,现在面临一些情况可能要涉及房产分配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婚姻里的房产归属是怎么分配的,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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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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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房产归属的分配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同情况下房产的性质,这对分配有着关键影响。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种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等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时,该房产仍然归购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那么即便以后他结婚又离婚,这套房子还是小李的。 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如果归小张,小张就要给妻子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也会考虑到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例如,小王和妻子婚后一起赚钱买了房,离婚时两人可以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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