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婚子女有工作单位,父母享受低保该怎么办?

我已经结婚了,也有自己的工作单位。但我父母现在享受着低保,我有点担心我的情况会不会影响他们低保的资格,也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所以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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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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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低保的定义。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社会救助制度。它主要是为了保障这些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这里的家庭成员认定是很关键的一点。已婚子女通常在法律意义上不再和父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但在核算低保资格时,子女的赡养能力是需要被考虑进去的因素。 当已婚子女有工作单位时,意味着子女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和赡养能力。民政部门在审核父母低保资格时,会根据子女的收入情况等综合判断父母是否还符合低保条件。如果子女收入较高,有能力为父母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使得父母的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那么父母可能会不符合低保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应该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等情况。因为隐瞒不报可能会导致父母违规享受低保,一旦被查出,不仅父母需要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 而如果子女虽然有工作,但收入并不高,扣除自身生活成本等后,并没有足够的能力为父母提供较好的生活保障,父母仍然符合低保条件,那么父母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同时,子女也应当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明确规定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包括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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