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夫妻有一方有工资还能否继续享受低保?
我和爱人享受着低保待遇,最近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有了工资收入。我很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我们家的低保资格,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享受低保,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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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简单来说,就是家庭收入低到一定程度,生活有困难,政府就会给发钱帮助维持生活。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当低保夫妻中有一方有工资收入时,需要重新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如果计算后的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规定,那么是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但要是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者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了,按照规定就不能再享受低保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财产状况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当低保夫妻一方有工资后,要及时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相关负责机构报告收入变化情况,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审核评估,来确定是否还能继续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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