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尚在,嫁出去的女儿可以公证财产吗?
我是个嫁出去的女儿,父母都还健在。我自己有一些财产,不知道能不能去做公证。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嫁出去了在财产公证上有没有什么限制,所以想问问能不能公证我的财产。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财产公证这个概念。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通俗来讲,就是找一个权威的公证机构,证明你名下的财产是合法、真实存在的。 对于嫁出去的女儿,在法律上,无论是否出嫁,女儿和儿子一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包括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所以,从主体资格上来说,嫁出去的女儿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而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属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的范畴。 只要嫁出去的女儿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公证机构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公证。比如,女儿自己通过劳动所得购买的房产、车辆,或者合法继承、受赠的财产等,都可以申请公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