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了嫁出去的女儿是否还有份?
我家最近在拆迁,我是嫁出去的女儿。家里人觉得我嫁出去了就没资格分拆迁款和房子,可我也很需要这笔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份参与家里的拆迁分配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家里拆迁时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要明确拆迁补偿的对象。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土地的使用权人。如果嫁出去的女儿仍然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或者对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拥有使用权,那么她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比如,女儿虽然出嫁,但房屋的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她对房屋是有所有权的,自然能获得拆迁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女儿,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有权参与拆迁补偿的分配。 其次,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人口进行分配的,只要女儿的户口还在被拆迁的家庭户内,并且她符合当地拆迁政策中关于人口认定的标准,那么她也应该享有相应的份额。比如,当地拆迁政策规定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口数量给予每人一定面积的安置房或者一定数额的补偿款,女儿户口在该户,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另外,即使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但如果她在娘家仍有承包地,并且该承包地被纳入拆迁范围,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她依然能获得因承包地被征收而产生的补偿。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女儿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权利参与家里拆迁分配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