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了嫁出去的女儿能获得补偿吗

家里这边要拆迁了,我已经嫁人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在拆迁补偿上到底有没有我的份啊?是只要户口在就能有补偿,还是有其他条件?特别想弄清楚自己在拆迁这件事上的权益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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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了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的主体通常是房屋的产权所有者以及公有住房的共同居住者 ,并非仅依据户籍来确定补偿对象。要是女儿是房屋产权人之一,或者是公有住房的共同居住人,那么就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其次,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时,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已婚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出原籍,那么她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按照相关规定,部分项目会针对人口数量进行安置处理,这种情况下,女儿有权申请获取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即便女儿嫁出去,如果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在,也应该有相应补偿。 另外,即便女儿户口已迁出,但如果父母健在且同意将拆迁所得款项平分给儿子和女儿,那么已成年并出嫁的女儿也能获得相应拆迁补偿款项。即使父母想把大部分或全部资产留给儿子,这并不影响女儿争取补偿的权利。而且无论女儿最终是否能实际拿到补偿金,都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父母去世,已婚女儿的补偿权则可以依法行使。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指的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等直接受到房屋征收影响,其权益与征收行为相关的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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