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嫁出去了还能分拆迁赔偿款吗

家里这边要拆迁了,我已经嫁人了,但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像我这种嫁出去的女儿,还能不能分家里的拆迁赔偿款啊?是肯定有份,还是得看具体情况,想弄清楚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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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嫁出去了是否能分拆迁赔偿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原则上讲,男女平等,女儿作为家庭一员,和儿子一样享有平等的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拆迁补偿涉及房屋等财产分配时,女儿的权益不应被忽视。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这里的被征收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女儿是房屋产权人之一,那自然有权利获得相应补偿。比如房产证上有女儿的名字,就可按照产权份额获得拆迁赔偿款。 若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情况较为复杂。如果女儿户口还在娘家,没有迁出,同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对于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拆迁补偿,比如宅基地相关补偿等,女儿是有份的。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的权利。 另外,即便女儿户口迁出,但如果在娘家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过出资出力等贡献,并且该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在拆迁时,女儿对这部分共有财产对应的拆迁补偿,也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 不过,各地拆迁政策和村规民约不同,会对具体分配产生影响。要是村规民约对拆迁补偿分配有特殊规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按村规民约执行。但如果村规民约存在明显侵犯妇女权益的内容,比如单纯以女儿出嫁为由剥夺其分配权,那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女儿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的时候,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并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女儿是否有参与分配的权利以及能够分到多少份额。 相关概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的行为和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长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以该组织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与该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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