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妈妈并育有孩子,这种关系算夫妻吗?
我和妈妈有了婚姻事实,还生了孩子。但我心里一直很纠结,不知道我们这样的关系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夫妻。我想弄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认定是怎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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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这种情况是不算合法夫妻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直系血亲”这个概念,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子女,这里所说的“娶了妈妈”,妈妈和子女就是典型的直系血亲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同时,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因此,和妈妈结婚的行为属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种婚姻是无效的。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就意味着这段所谓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处理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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