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体证的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材料,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家有套集体证的房子,现在想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也不知道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详细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以免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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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证的房子一般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其过户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并且要遵循相关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所需材料 - **基本证明材料**: - **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个人身份及户籍信息的材料,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例如,身份证用于核实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户口本可以证明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 **婚姻证明**:用于确定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因为婚姻状况可能会影响房产的分配和过户。比如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等。 - **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权属来源材料**:这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文件,如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等,能够说明该房屋的合法来源和产权情况。 - **房屋平面图**:清晰展示房屋的布局、面积等信息,帮助登记机构准确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 - **完税凭证**:证明申请人已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这是办理过户手续的必要条件之一。 - **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 **依法继承的材料**:如果是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并进行过户,需要提供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等能够证明继承关系合法有效的材料。 - **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在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相关的分家析产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和房屋的分配情况。 -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当房屋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互换时,需提供此协议,以证明房屋转移的合法性。 - **村委会书面意见**:村委会作为农村集体组织的管理机构,其书面意见可以证明房屋过户行为符合集体组织的规定和要求。 ###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 依法继承的材料; - 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 其他必要材料。 ### 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集体证房子过户的流程包括: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最后,登记机构将相关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并向申请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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