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准备去申请离婚登记,但不清楚具体要带什么材料。听说不同情况需要的材料可能不一样,所以想问问,一般申请离婚登记都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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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您的户籍信息和家庭成员关系等;身份证则是用于证明您的个人身份。这两个证件是确认您身份的重要依据。 第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合法凭证,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结婚证来确定你们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第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它明确了离婚后双方在子女、财产、债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了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总之,准备齐全上述相应的材料,才能顺利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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