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想直接在异地办。但不清楚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得准备啥材料,怕到时候白跑一趟,想了解下具体都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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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之前,我们先得弄明白异地离婚的两种情形,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双方想通过协议离婚,需要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就有可能在异地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异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要详细说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的居住证明,用以证明被告在异地有经常居住地,比如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如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子女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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