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这些材料证明怎么写?
我和另一半都决定好离婚了,听说要准备一些材料证明,但是不清楚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而且这些材料证明的格式和内容该怎么写也完全不了解,担心写错或者准备不全影响离婚办理,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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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双方同意离婚即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身份类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这是证明你们身份信息的基本材料,确保是本人来办理离婚手续。其次是结婚证,它是你们婚姻关系的证明。另外,还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 关于这些材料证明怎么写,身份证和户口本是由相关部门发放的,无需自己书写。结婚证也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件。而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拟定的重要文件。在内容上,开头要写清楚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然后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部分要写得清晰明确,表明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接着要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详细约定,比如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还要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要逐一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明确如何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等。最后,夫妻双方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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