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手续?

我和配偶都决定好离婚了,但是不清楚在这种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要准备什么材料,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希望了解清楚后能顺利办理离婚,避免走弯路浪费时间,有没有懂的朋友能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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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时,这种情况属于协议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所需准备的材料和办理的手续。 首先是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你的身份和户籍信息;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可能还需要准备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等,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然后是办理离婚的手续。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虽然相对简单,但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在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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