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给个人还是给公司?
我休完产假回来上班,公司说生育津贴要扣除我产假期间发的工资后才给我,我不太理解。生育津贴到底是该给个人还是公司啊?我就想弄清楚这个钱的归属问题,不想稀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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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其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生育津贴是支付给个人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明确了生育津贴的受益主体是女职工本人。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公司已经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向其发放了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到账后,公司可以扣除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将剩余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女职工。这是因为生育津贴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避免女职工因生育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但如果公司没有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发放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应全额支付给女职工。 如果公司存在截留、克扣生育津贴等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女职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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