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几个月?
我因为涉及一起刑事案件被侦查羁押了,现在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想知道侦查羁押有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有的话,最长是几个月呢?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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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加上一次延长的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到三个月。 如果是一些特殊案件,情况会有所不同。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在上述三个月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时,侦查羁押期限最长达到了五个月。 还有更特殊的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那么,这种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 此外,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综上所述,在正常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但存在特殊情况重新计算等情形时,实际的侦查羁押时间可能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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