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有滥用职权罪这个罪名,但不太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意思。身边有人好像在工作中用了些不正当手段行使权力,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可能涉及滥用职权罪,它具体的定义和界限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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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触犯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行使职权,从而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拥有一定的职权,是代表国家履行职责的。 在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反规定或者超越权限的,但还是这么做了。 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的行为。比如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处理。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了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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