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通知说要对我进行追诉,我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是我犯了什么大错吗?会不会被判刑啊?我心里特别慌,想知道法院追诉具体是怎么回事,能不能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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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追诉,通俗来讲,就是法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当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过了一定时间之后,如果司法机关要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就涉及到追诉的问题。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做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实际情况中,法院追诉的前提是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在追诉时效内。追诉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及时行使职权,打击犯罪;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会灭失,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也可能会逐渐减弱。当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就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进行审理,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例如,张三在十年前犯了盗窃罪,当时盗窃的财物价值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按照法律规定,其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过了五年后才发现张三的盗窃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诉了。但如果在这五年内,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已经提出控告,而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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