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求是什么意思?
离婚诉求指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向法院或对方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期望。简单来说,就是在结束婚姻关系时,你希望达成的一些事情。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诉求通常涵盖多个方面。首先是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最核心的诉求,就是通过法律程序结束夫妻之间的婚姻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可能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确定孩子跟哪一方生活,以及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都是常见的离婚诉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再者,财产分割也是重要的离婚诉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 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诉求,比如损害赔偿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是一种离婚诉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