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老赖最怕什么处理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其实,有不少处理措施是老赖比较惧怕的。 首先是诉讼,这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手段。当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旦法院受理并判决债权人胜诉,老赖就必须按照判决结果还钱。如果老赖拒不执行,债权人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会采取多种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是常见的方式。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老赖的存款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冻结和划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此外,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另外,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很有威慑力的措施。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老赖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老赖还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这些限制会对老赖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老赖都比较害怕被纳入失信名单。 如果老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老赖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失去人身自由。 综上所述,诉讼、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等措施,都是欠钱不还的老赖比较惧怕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合理运用这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