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不到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办理离婚手续?
我现在想离婚,但男方不到场。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能了解详细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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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如果男方不到场,需要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具体如下: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如果男方不到场,是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 **诉讼离婚**: - **申请公告送达**:若男方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女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限届满后,若男方仍未到庭,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 **缺席判决**:一般情况下,男方作为被告不到场,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查证属实后,即使被告没有出庭,也依旧会判决二人离婚。但若男方是原告不到场,应当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另外,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除外。 - **拘传(特殊情况)**: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拒不到庭的离婚案件被告,有的法院会依相关规定拘传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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