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什么来进行鉴定?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导致了医疗事故。我想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可不知道该由谁来做这个鉴定。我对这方面完全不了解,也不知道找哪些机构才靠谱,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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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程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 首先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简单来说,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一般先由当地的市级或县级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进行的鉴定通常针对那些特别疑难、复杂且影响重大的案例。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也会涉及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这种鉴定侧重于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方面进行判断。与医学会的鉴定不同,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更侧重于从科学和专业的角度出发,为司法裁判提供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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