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该怎么处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从而要求医疗机构给予赔偿而引发的纠纷。处理这类纠纷,有以下几种途径。 协商解决是比较常见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相对温和、高效的解决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赔偿数额较高的,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这种方式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调解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最后,患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由法院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这是最具权威性的解决方式,但可能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患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 在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时,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理性对待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