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侵权人是否都要列为被告?

我遇到一起侵权事件,涉及好几个共同侵权人。我不太清楚在起诉的时候,是不是必须把所有的共同侵权人都列为被告呢?还是可以只起诉其中一部分?我担心列少了会影响我的权益,列多了又怕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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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共同侵权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一起干了坏事,对别人造成了损害,这些人要一起对受害人负责。 那么,共同侵权人是否都要列为被告呢?答案是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有权利选择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共同侵权人。如果原告只起诉了部分共同侵权人,法院会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不过,如果原告明确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其他共同侵权人对于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就不用再承担连带责任了。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对丁实施了侵权行为,给丁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丁可以选择只起诉甲,要求甲承担全部10万元的赔偿责任。法院会追加乙和丙作为共同被告。如果丁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对乙的诉讼请求,那么甲和丙只需要对剩下的赔偿份额承担连带责任。假如责任范围难以确定,法院会推定甲、乙、丙三人承担同等责任,即每人承担约3.33万元。此时,甲和丙就只需要对剩下的约6.67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共同侵权人不一定要都列为被告。原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起诉部分或全部共同侵权人。但在做出决定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自己权益产生的影响,避免因为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而导致自己的赔偿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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