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互相推诿,都不想承担责任。我想知道在劳务派遣这种情况下,发生工伤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责任主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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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务派遣中,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确定责任主体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去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这表明在法律层面,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从基本的法律关系来讲,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当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首要主体。不过,用工单位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虽然工伤保险责任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用工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对工伤事故负责。如果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如,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用工单位就需要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生工伤,劳动者首先应该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报告,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个过程中,用工单位要配合做好调查核实等工作。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责任承担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劳务派遣工伤事件中,劳务派遣单位一般是工伤保险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用工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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