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有哪些赔偿项目?
在医疗纠纷中,赔偿项目是根据患者所遭受的损害情况来确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而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包括患者为了治疗因医疗纠纷导致的损害而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证明。
误工费也是常见的赔偿项目。它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无法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收入。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同样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误工,侵权方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护理费也是可能涉及的赔偿内容。当患者因医疗纠纷受伤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例如聘请护工的费用,或者家属护理而导致家属收入减少的部分,都可以要求赔偿。
交通费是指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也是侵权方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之一。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是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身体受损,需要额外补充营养,那么这笔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残疾赔偿金,如果医疗纠纷导致患者残疾,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如果患者不幸因医疗纠纷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因医疗纠纷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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