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进行买卖,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看上了一套房子,各方面都挺满意,可它没有房产证。我想知道像这种没房产证的房子到底要怎么买卖,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是完全不能交易,还是有什么特殊的标准和流程?我特别担心交易有风险,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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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从法律规定来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没有房产证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确,交易存在较大风险。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无房产证的自建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当事人仅享有债权,房屋并不会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虽然合同签了,钱也付了,但从法律角度,房子的产权并没有真正转移到买家名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五条也提到,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以,如果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无法获得房屋完整的产权。而且这样的交易不受法律的充分保护,一旦出现纠纷,比如卖家反悔或者房屋存在其他产权争议等问题,买家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相关概念: 物权变动:就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简单说就是房子的产权归属发生变化,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或者产权状态有改变等情况,像过户就是典型的物权变动。 债权:可以理解为一种请求权,比如签订买卖合同后,买家有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权利,这就是一种债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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