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一般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患者依法可获得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纠纷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为了治疗因医疗纠纷所导致的伤害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它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后续额外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所花费的钱,都可以算在医疗费里。计算时,一般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它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患者原本每月工资 5000 元,因医疗纠纷休息了 3 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 15000 元。 护理费是指患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是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患者因医疗损害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赔偿。它的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