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民事方面的事务,涉及到一些合同和约定。我不太清楚这些民事行为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是有效的,比如签订合同,是不是只要双方签字就一定有效呢?我想了解一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具体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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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民事行为要想在法律上被认可、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的一些条件。 首先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好比你要有足够的能力去做一件事。对于自然人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像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有效的。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超出这个范围的,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无效的。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这意味着行为人内心的想法和他外在表达出来的意思是一致的。比如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是真心实意想要达成这个合同的内容,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后,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违反这些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民事行为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共道德和善良风尚。比如,签订一个买卖毒品的合同,这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再比如,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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