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自什么时候生效?
我在生活中参与了一些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立遗嘱这些。我不太清楚这些民事法律行为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是签完字就生效,还是要满足其他条件?希望能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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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关系到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起始。简单来说,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意味着这个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了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行为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了,它就生效了。例如,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当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这份合同就成立了,同时也就生效了,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比如一些不动产的赠与,除了双方达成赠与的合意之外,还需要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赠与行为才生效。这是因为法律对于不动产的权利变动有特殊的规定。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也较为常见。比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需要满足某个条件才生效,像约定“本合同自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那么在乙方支付定金这个条件达成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了,但还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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