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死亡赔付标准是多少?

家里人在医院治疗时发生医疗纠纷后不幸去世,我们作为家属完全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的赔付标准是怎样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医疗纠纷死亡赔付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各项费用又该如何计算,希望能有个明确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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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死亡赔付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它指的是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各类费用总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生前有工作收入,因医疗纠纷导致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需要进行赔偿。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在患者治疗期间,为其提供护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按照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这是第十条的规定内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为第十一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第十四条的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为第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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