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需要怎样去鉴定证据?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现在手里有一些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对这些证据进行鉴定。不知道是要自己找鉴定机构,还是通过法院委托,也不清楚具体的鉴定流程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医疗纠纷中证据鉴定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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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证据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能够帮助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鉴定证据的相关内容。首先,鉴定启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如果医患双方对于纠纷处理能够达成一致,都认可通过鉴定来解决问题,那么就可以共同选择一家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证据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此外,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委托鉴定。其次,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有不同层级,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然后是鉴定所需材料。医患双方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医疗机构一般要提交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患者一方一般要提供身份证明、门诊病历、就诊相关的票据等。最后是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会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总之,医疗纠纷证据鉴定是一个严谨且专业的过程,当事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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