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渠道有哪些方式?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有多种处理渠道可供选择。 首先是双方自愿协商。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纠纷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协商,提出各自的诉求和解决方案,尝试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会在医患双方之间进行调解工作。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 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应医患双方的请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解医疗纠纷的,有关专家咨询、鉴定等费用由医患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较为正式和严肃的处理方式。患者或医疗机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来解决纠纷。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为医疗纠纷的诉讼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还可以通过医疗鉴定来明确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等,可以为纠纷的处理提供专业的技术依据。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渠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