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在医疗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如果超过这个期间,权利人的胜诉权可能会受到影响。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在医疗纠纷中,这意味着患者或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明确提出了赔偿等相关要求。比如,患者向医院发送书面函件,要求医院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并给予赔偿,从医院收到函件时起,诉讼时效就会中断。 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医疗机构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诉讼时效也会中断。例如,医院主动与患者协商赔偿事宜,承诺给予一定的赔偿,此时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当患者或其家属向法院提起医疗纠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诉讼时效会立即中断。从法院受理案件或者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四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这包括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等。比如,患者向当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了解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来说都非常重要。患者可以通过合理利用这些情形,在有效的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也需要清楚这些规定,以便在面对医疗纠纷时,能够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