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否看损害程度?
我遭遇了一起医疗事件,现在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我不太清楚在这个鉴定过程中,损害程度是不是关键因素。我想知道医疗事故鉴定到底会不会着重看损害程度,这对最终的鉴定结果影响大吗?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会看损害程度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在医疗事故鉴定中,损害程度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 从法律依据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之所以如此重视损害程度,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对医疗行为的定性和责任的划分。如果患者没有受到明显的人身损害,即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而且,损害程度的不同,对应的赔偿标准也不同。损害程度越严重,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也越大。因此,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会全面评估患者的损害程度,并结合其他因素,如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等,来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