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该如何举证?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您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举证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举证责任。简单来说,举证责任就是在打官司时,哪一方有责任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如果您作为原告起诉医院存在医疗事故,您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您通常需要举证证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您和医院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这可以通过挂号凭证、病历、缴费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这些材料能够表明您确实在该医院接受了医疗服务。二是您受到了损害的事实,比如身体上的伤害、经济上的损失等。对于身体伤害,需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伤残鉴定等;对于经济损失,要有相关的费用票据,像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等。三是医疗行为和您所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证明这一点可能比较复杂,往往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您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给出结论。 虽然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医院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医院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医院不能证明,就会被认定有过错。 此外,您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取得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是伪造的;关联性是指证据要和您的诉讼请求相关,能够证明您的主张。同时,要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原件,在向法院提交证据时,最好准备好复印件,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编号。 总之,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举证需要您和医院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在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