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时间有效期是多久?


医疗事故诉讼时间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患者或者其家属知道自己受到了医疗损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损害。例如,患者在手术后发现身体出现异常,经过检查确诊是由于手术操作不当导致的,从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比如,有些医疗损害可能在很长时间后才显现出来,但如果距离损害实际发生已经超过二十年,一般就很难通过诉讼获得法律保护了。 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患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突发重大疾病昏迷不醒,无法行使诉讼权利,这种情况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等患者苏醒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比如患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提出要求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所以,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内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诉讼时效的计算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