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家里人遭遇了医疗事故,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出现这种情况的医疗机构或者相关医护人员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是罚款、吊销执照,还是有其他的惩处方式?希望能清楚具体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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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罚,要分不同的主体来看。 首先是对医疗机构的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比如,某医疗机构由于管理混乱导致多次出现严重医疗事故,就可能面临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其次是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的处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以医疗事故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的,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医疗机构要对患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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