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有哪几个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的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是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当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且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祖传的照片、结婚戒指等被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是赔偿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一般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判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 再者是证据的收集。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伤的,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明身体受到伤害的证据;因为侵权行为造成心理创伤的,可以有心理咨询记录、精神科医生的诊断等。对于财产方面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侵害的,要有该物品的购买凭证、照片等能证明物品价值和意义的证据。 最后是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受到精神损害后,要在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总之,精神损害赔偿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在主张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