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自行组织非法采矿,构成非法采矿罪还是盗窃罪?


在讨论矿工自行组织非法采矿构成非法采矿罪还是盗窃罪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的含义。 非法采矿罪,指的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的采矿许可就去开采矿产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矿工自行组织非法采矿的情形中,判断构成何种罪名,关键在于看其行为的本质特征。如果矿工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就去开采矿产,这种行为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那么一般会认定为非法采矿罪。因为其核心是违反了矿产资源开采的许可制度。 而如果矿工采矿的行为,是在他人已经合法占有的矿区范围内,以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矿产资源,那么这种行为更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比如在他人已经取得合法开采权的矿区,趁人不备进行偷采,其主要侵犯的是他人对矿产资源的合法占有权。 总之,对于矿工自行组织非法采矿构成何种罪名,需要综合考虑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有合法的采矿许可、采矿的地点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