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死了由谁来继承?
我之前立了遗嘱,指定了遗嘱继承人。但现在其中一个遗嘱继承人去世了,我就很疑惑,原本留给他的那份遗产该怎么处理,是由他的子女继承,还是会重新分配给其他遗嘱继承人,又或是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呢,不太清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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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死了之后,遗产的继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指定了多个遗嘱继承人,其中一个遗嘱继承人死亡,不影响其他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相应财产。 其次,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其中明确提到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还有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比如,老张的儿子先于老张去世,老张儿子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老张儿子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所规定的。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就是上面提到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来代替继承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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