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剐蹭几天后不再追究?
我开车时和别人的车发生了轻微剐蹭,当时没在意就走了。现在有点担心对方会不会找我麻烦,想知道从发生剐蹭那天起,过了多少天对方就不能再追究我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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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轻微剐蹭几天后不再追究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角度来看待。首先是民事赔偿方面,轻微剐蹭本质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在三年内,被剐蹭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维修车辆的费用、因车辆维修而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等。不过,如果在这三年期间,被剐蹭方有向责任方提出过赔偿要求,或者责任方同意进行赔偿等情形,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再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说,如果轻微剐蹭后存在逃逸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若剐蹭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交警部门发现,通常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要是这种逃逸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五年内未被发现才不再处罚。 然而,需要提醒的是,即便过了上述时效,从道德和情理的层面讲,主动承担责任依然是值得提倡的行为。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双方也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一定非要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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